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高考升學網小編整理了中央民族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條件和要求,以下整理來自互聯網,僅供參考!
為充分體現學!耙匀藶楸尽⒁詫W生為主體”的教育理念,不斷改革與完善人才培養模式,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為學生個性發展提供條件,根據《中央民族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民大校發〔2007〕260號)中關于學生轉專業的有關條款,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進一步健全轉專業管理制度,特對原有相關辦法進行修訂。
一、基本原則
(一)本辦法的適用對象為一年級在籍在校本科學生。
(二)符合條件的學生都可以申請轉專業。
(三)學生在校期間只允許轉一次專業。
(四)藝術類、體育類等專業暫不允許申請轉入轉出。
二、轉專業條件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學生可申請轉專業:
1、在校期間遵紀守法,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者。
2、對轉入專業有興趣,轉專業之后更能發揮所長者。
3、身體條件符合擬轉入專業要求者。
4、在校期間無不及格課程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允許申請轉專業:
1、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者。
2、學校在招生錄取時有明確限定者。
3、申請轉入的專業有特殊要求,而不能具備條件者。
4、在校期間受過紀律處分者。
5、高水平運動員、高考時參加學校自主組織的民族語測試者。
6、中國少數民族(蒙古、朝鮮、哈薩克、維吾爾、藏)語言文學專業的學生。
(三)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的學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合格者,方可轉入相關專業。
三、轉專業程序
(一)學生申請。每年12月初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啟動后,具備轉專業申請條件的學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每個學生只允許申請一個專業。
(二)條件審核。各院系根據轉專業的原則和條件對申請學生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教務處。
(三)考試?荚嚢üP試和面試。所有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參加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的筆試(兩門專業基礎必修課);筆試合格者,由擬轉入院系自行確定是否進行面試以及面試的內容和方式。教務處將于放寒假前公布考試時間安排和參加考試名單。
(四)擬定轉專業名單。學校及各相關院系按以下步驟擬定轉專業名單:
1、教務處將筆試成績及格且第一學期期末考試課程全部及格的學生名單提交相關院系。
2、需加試面試的院系,按教務處提交的名單自行組織面試并按照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不需要面試的院系直接按筆試成績排序),再根據各專業的專業規模和教學條件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報教務處。
(五)公示。教務處將擬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公示。
(六)手續辦理。學校確定正式名單后,轉專業學生憑教務處通知在3個工作日內到相關院系和部門辦理轉專業手續,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他
(一)學生轉專業后,必須按照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補修全部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凡已修但不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要求的課程及學分,可視為跨專業選修課課程及學分。
(二)本規定自2009年12月修訂,原規定同時廢止。
(三)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并適時提請修訂。
備注:為進一步滿足學生的需求,2010年經學校批準,從2010級開始,取消本文件中“二、轉專業條件 (一)具備以下條件的學生可申請轉專業:”中的“4、在校期間無不及格課程者!睏l款限制。
類別 | 專業名稱 |
---|---|
哲學類(本) | 宗教學 哲學 |
經濟學類(本) | 經濟學 |
財政學類(本) | 財政學 |
金融學類(本) | 金融學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法學類(本) | 法學 法學(法學與英語) |
政治學類(本) | 政治學與行政學 |
社會學類(本) | 社會學 社會工作 |
民族學類(本) | 民族學 |
教育學類(本) | 教育學 |
體育學類(本) | 體育教育 |
中國語言文學類(本) |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 漢語言文學 漢語國際教育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藏)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日語 語言學 朝鮮語 英語 俄語(俄語)(中亞語) 翻譯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新聞學 廣告學 |
歷史學類(本) | 文物與博物館學 歷史學 歷史學(中國與周邊國家關系史)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物理學類(本) | 應用物理學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生物科學 生態學 |
統計學類(本) | 統計學 應用統計學 |
材料類(本) | 納米材料與技術 |
電子信息類(本)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通信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
自動化類(本) | 自動化 |
計算機類(本)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物聯網工程 |
化工與制藥類(本) | 制藥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本) | 環境科學 環境工程 |
中藥學類(本) | 中藥學 |
工商管理類(本) | 工商管理 會計學 市場營銷 財務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
公共管理類(本) | 行政管理 公共事業管理 |
旅游管理類(本) | 旅游管理 |
音樂與舞蹈學類(本) | 音樂學 舞蹈學 音樂表演(管樂) 音樂表演(弦樂) 音樂表演(鋼琴) 音樂表演(民樂彈撥) 音樂表演(少數民族樂器) 音樂學(音樂教育民族班) 音樂表演(民族英才班聲樂) 音樂表演(民族英才班器樂) 音樂表演(聲樂) 舞蹈學(教育) 舞蹈表演(民族英才班) |
美術學類(本) | 美術學(美術教育) |
北京印刷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08北京印刷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10:0:36北京物資學院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21北京物資學院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1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