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是從我們出生開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選擇一個好的大學很重要,選擇一個好的專業更加重要,因為這會影響自己一生的職業道路。如果進入大學之后,發現自己的專業并不適合自己,也不適合未來的發展,那么在大學里可以轉專業嗎?如何轉專業呢?轉專業申請條件有哪些?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下相關內容,一起去看看吧。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41號令)精神,深入推進教學改革,全面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學生個性發展,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根據《合肥工業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申請轉專業基本條件
(一)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級本科生。
(二)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規章制度,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申請轉專業方式及資格條件
(一)全校范圍內轉專業
第一學年學習成績專業排名前30%的學生可申請轉專業。
(二)其他方式轉專業
1.循環協議轉專業:在一年級期間,在個人自愿,并作出承諾的情況下,兩人之間或多人之間一對一互相交換循環轉專業。
2.學有特長轉專業:在一年級、二年級期間,學有特長的學生(即在全國或國際學科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可視具體情況轉入相關專業。
3.學習困難轉專業:在一年級、二年級期間,學習確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可在學校規定的專業范圍內申請轉專業。(理工類專業可轉文、經、管、法類專業,工科類專業可轉理科類專業,文、經、管、法類可轉文科類專業。)
4.創新創業轉專業:申報獲批創新創業休學的本科學生創新創業滿2年及以上,且休學前學業GPA達到3.0及以上者,可申請轉入與其創新創業項目相關的專業學習。
5.入伍退役轉專業:退役后復學者,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者。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轉專業:
1.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學生;
2.處于休學(或保留學籍)期間的學生;
3.三年級以上(含三年級)的學生;
4.已達到退學標準的學生;
5.無正當理由的學生;
6.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不予轉專業的學生。
三、轉專業程序
(一)全校范圍內轉專業工作程序
1.公布接收轉專業學生計劃數
學生注冊中心協調、匯總并及時公布各專業擬接收轉專業學生的計劃數。
2.學生個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一年級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個人申請,填寫《合肥工業大學轉專業申請表》。
3.所在學院審核
學生所在學院對學生申請轉專業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1)第一學年的成績平均學分績點排序是否入圍前30%;
(2)是否存在不能轉專業條款情況。
各學院將審核通過的學生信息,按申請轉入專業進行匯總,上報學生注冊中心。
4.接收學院組織考核
各接收學院要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制定接收轉專業申請考核辦法,并報學生注冊中心備案?己嗽瓌t上要求包括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筆試重點考核學生專業基礎素質;面試的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學生對擬轉入專業領域的掌握程度、專業基礎和綜合素質及已修課程學習情況等。轉入人數少于專業公布名額,學院可以只安排面試?己私Y果在學院網頁上公示3天后報送教務部學生注冊中心審核。
5.學校審定、公示
校內轉專業領導小組對各學院審核通過的轉專業名單進行審定,并對審定后的名單在學生注冊中心網頁上進行公示3天。公示結束無異議,學生注冊中心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學院和學生本人。
6.辦理轉專業手續
學生憑著書面通知到轉入學院辦理報到手續。
(二)其他類型轉專業工作程序
在一年級、二年級期間的每學期第十四周由學生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和申請轉入學院提出意見,經教務部審核,報校內轉專業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轉入相應專業。
四、注意事項
1.轉專業工作務必堅持公開、公平與公正的原則。
2.工作組織機構要健全。學校成立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分管校長任組長,具體成員由教務部、學生工作辦公室、紀委監察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各學院成立不少于5人的本科生校內轉專業工作小組,學院院長擔任組長,成員由分管教學副院長、學生工作負責人和至少兩位副高以上職稱的專業教師組成。
3.學生轉專業后,按照轉入專業培養計劃選修課程,畢業條件按轉入專業要求執行。其在原專業已修且已取得學分的課程中,與轉入專業教學計劃相同或相近的課程,經學院確認,可作為轉入專業的已修課程,承認學分;不符合要求的作為選修課學分記載。
4.學生的學籍與學分注冊費,轉專業前按原專業標準收取,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標準收取。
5.學生轉專業后,將安排到新專業的自然班中學習,學籍管理與學生管理將轉由新專業所在學院負責。對轉入新專業后不適應的學生,經本人申請,轉入與轉出學院同意,允許其在一個月內返回原專業學習。
類別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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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類(本) | 經濟學 |
金融學類(本) | 金融工程 |
經濟與貿易類(本) |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 |
法學類(本) | 法學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本) | 思想政治教育 |
外國語言文學類(本) | 英語 印度尼西亞語 |
新聞傳播學類(本) | 網絡與新媒體 |
數學類(本) | 信息與計算科學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物理學類(本) | 應用物理學 |
化學類(本) | 應用化學 |
地理科學類(本) | 地理信息科學 |
生物科學類(本) | 生物技術 |
統計學類(本) | 統計學 |
力學類(本) | 工程力學 |
機械類(本) | 車輛工程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業設計 機械工程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中白聯合培養) 機械工程(中白聯合培養) 智能車輛工程 |
儀器類(本) | 測控技術與儀器 智能感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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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7-12 11:0:25安徽工業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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