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考專項計劃又叫農村專項計劃,它主要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學生。錄取時單獨劃線、單獨批次錄取。專項計劃包括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三種類型。那么2022年的安徽高考專項招生計劃有哪些政策呢?一起來了解下。
2022年安徽考生報考專項計劃方案公布。今年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志愿與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報,除了高校專項計劃外,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最低可以在批次線下20分錄取。
報考國家和地方專項計劃需達批次線下20分
安徽省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安徽省原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共20個。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4)高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
安徽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安徽省原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和省扶貧開發連片地區縣(市、區),共35個。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4)高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的考生。
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需具有安徽省農村戶籍,參加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高考成績達到本科一批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
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將與提前批次同批填報志愿
4月25日前,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規定的報名時段,登錄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經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安徽招生考試網和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中學公示。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申請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進行公示。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志愿與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報。報考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專項計劃實行單設批次,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省考試院按照投檔規則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依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計劃未完成可實行多輪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降分錄取,降分最大幅度為20分。公安類、司法類國家專項計劃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高校專項計劃不降分。
安徽省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辦法
一、招生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由招生院校編制,經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匯總后,于6月中旬統一在安徽招生考試網(www.ahzsks.cn)上公布。
二、報考條件
1. 報考國家專項計劃條件
我省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原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共20個,名單見附件1)。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4)高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
2.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條件
我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為我省原列入國家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市、區)和省扶貧開發連片地區縣(市、區)(共35個,名單見附件2)。報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符合2022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4)高考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所在批次線的考生。
3.報考地方專項計劃條件
具有我省農村戶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高考成績達到本科一批線下20分以內的考生。
三、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辦法
4月25日前,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規定的報名時段,登錄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經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安徽招生考試網和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中學公示。
5月底前,有關高校完成申請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進行公示。
四、志愿設置及填報辦法
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志愿與提前批次志愿同批填報,志愿設置及填報時間另文公布。
五、資格復審
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名單5月初下發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審。
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六、錄取
報考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考試。專項計劃實行單設批次,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省考試院按照投檔規則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依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錄取,計劃未完成可實行多輪投檔。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降分錄取,降分最大幅度為20分。
公安類、司法類國家專項計劃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
高校專項計劃不降分。
七、工作要求
1.加強資格審查,確保考生信息真實準確。
各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務必指派專人負責考生報考資格復審和志愿信息采集工作,加強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健全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機制,確?忌鷳艏、學籍真實可信,確保志愿信息采集準確無誤。
2.加大信息公開,確保公平公正。
嚴格落實“陽光工程”和招生信息十公開的要求,加大專項計劃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報考條件、資格名單等信息的公開、公示力度,及時將專項計劃資格審核通過考生的姓名、學籍學校、實際就讀情況、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信息進行多級公示,確保專項計劃組織實施的公平公正、公開透明。
3.加大違規行為查處力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申訴舉報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對在招生中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于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對有關學校、單位和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要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有關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國家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地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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