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學籍管理制度,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規范學校對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鼓勵學生個性發展,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第41號令)、《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與轉學暫行辦法》、《蚌埠學院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主要原則
1.堅持以生為本原則。學校在教學資源許可且不影響轉出專業正常開班的情況下,盡量滿足學生的轉專業愿望。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程序,透明操作,并健全公示制度。
3.堅持符合上級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原則。
二、申請條件
1.當年度新入學在校生(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除外)。
2.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無違紀處分;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且學期末考(不含補考)無不及格課程者。
3.學生入學后發現患有某種疾病或有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可在學校其他專業學習并完成學業者。
4.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及專長,轉專業能更好發揮特長者。
5.學生確有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6.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發展需要,申請轉專業者。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⑴二年級及以上的學生(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除外);
⑵跨層次、跨科類招生的學生;
⑶中外合作辦學班、對口中職招生班、專升本班等特殊形式招生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學生;
⑷正在休學、保留學籍的學生;
⑸應予退學的學生;
⑹ 其它不符合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轉專業條件者。
三、工作程序
1.學校原則上于每學年第一學期末發布通知,啟動當年度學生轉專業工作,各二級學院及時向學生傳達轉專業工作的相關要求,并妥善組織實施。
2.申請轉專業學生向所在二級學院遞交轉專業申請表,經所在學院(轉出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簽署意見并對學生身心健康、表現、成績情況等作出評價。
3.各轉出學院統計匯總要求轉專業學生的情況,并交教務處學籍科。
4.教務處對各轉出學院所交申請轉專業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和匯總,并根據申請人數、轉入專業教學資源情況、是否影響轉出專業正常開班等,會商相關學院研究確定轉專業方案。對因受專業教學資源限制,需要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遴選者,由轉入學院制定遴選辦法,并報教務處審核備案后實施。
5.轉入學院召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研究,對同意轉入的學生,在其《蚌埠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
6.各轉入學院完成轉入審批(需要轉入遴選的完成遴選)后將相關材料報教務處,教務處作形式、大類審查通過后,將擬同意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在網上予以公示。對有異議的,通知相關學院進行調查并給出明確意見。
7.公示結束后,將擬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8.教務處將經校長辦公會批準的轉專業學生名單通知相關部門(學生處、財務處、后勤集團等)及二級學院。
9.各轉出學院將轉專業結果通知學生;各轉入學院將學生編班數據報教務處學籍科。
四、其他
1.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提出申請的學期仍在原專業參加課程考核,轉專業手續在下一學期開學報到時辦理。寒假期間,學生自行補習擬轉入專業已開設的相關學科專業基礎課程。
2.學生轉專業申請獲批后,不得再次要求轉專業或恢復原專業。
3.轉專業學生自第二學年起,按轉入專業收費標準收費。
4.休學創業申請轉專業者,需提供與開展創業活動相關的系列證明材料(如申請者申辦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實際運營情況材料等)。
序號 | 專業 |
1 | 總計 |
2 | (020302)金融工程 |
3 | (040106)學前教育 |
4 | (040107)小學教育 |
5 | (050101)漢語言文學 |
6 | (050107)秘書學 |
7 | (050261)翻譯 |
8 | (050303)廣告學 |
9 | (070101)數學與應用數學 |
10 | (070302)應用化學 |
11 | (080202)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12 | (080203)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13 | (080207)車輛工程 |
14 | (080401)材料科學與工程 |
15 | (080402)材料物理 |
16 | (080406)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17 | (080601)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18 | (080701)電子信息工程 |
19 | (080705)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20 | (080714)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21 | (080801)自動化 |
22 | (08090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3 | (080902)軟件工程 |
24 | (080903)網絡工程 |
25 | (080905)物聯網工程 |
26 | (081001)土木工程 |
27 | (081101)水利水電工程 |
28 | (081301)化學工程與工藝 |
29 | (081302)制藥工程 |
30 | (081801)交通運輸 |
31 | (082503)環境科學 |
32 | (0825H)環境科學與工程類 |
33 | (中外合作辦學) |
34 | (082701)食品科學與工程 |
35 | (082702)食品質量與安全 |
36 | (0827H)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
37 | (中外合作辦學) |
38 | (082901)安全工程 |
39 | (083001)生物工程 |
40 | (083002)生物制藥 |
41 | (100402)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
42 | (120103)工程管理 |
43 | (120202)市場營銷 |
44 | (120204)財務管理 |
45 | (120602)物流工程 |
46 | (120801)電子商務 |
47 | (130202)音樂學 |
48 | (130305)廣播電視編導 |
49 | (130502)視覺傳達設計 |
50 | (130503)環境設計 |
51 | (130504)產品設計 |
52 | (130508)數字媒體藝術 |
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食品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省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生物工程、交通運輸
皖南醫學院轉專業政策規定
時間:2024-07-12 11:0:25安徽工業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2 11:0:29皖南醫學院本科招生網登錄
時間:2024-07-12 09:0:48安徽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2 09:0:23